八字實錄-女命專論
因 果 之 說師姐:日前參研佛理,提及因果之說,妹對該法師所云:凡受害者皆起因於前世之孽,而犯罪者則為冤親債主,前來索債。此等論點,妹不以為然,不願應邀前往,對姐絕無不敬之意。今特書淺見如下:佛無定法,佛陀之所以宣說佛法,乃為教化眾生而作,違背此一原則,皆非佛意。因果之說,亦復如是,凡事要「應機」點化,若不能對社會產生正面教化,此法不如不說,說亦著魔。以民國八十六年轟動一時的白案為例:綁票、撕票的行為威脅到社會安全,所以律法明文制止、犯者制裁,這是再明白不過的道理,何苦再以「三世因果」來詮釋這種社會案件?一個想作案的人,自會去尋找「可以」加害的對象,而不是「應該」受害的對象,這就是吾等生活於五濁惡世的無奈與不安,人類文明的發展中,不斷制定律法,維持社會秩序,雖不盡圓滿,總是證明人類有追求平安和諧的理想。不是嗎?而今,宗教充斥,各說各法,完全不為社會的和諧負責。同樣因果論,佛用以教化,魔用以污染,其間差別全在於顛倒與否。可憐吾等眾生,未能究竟,仍需世間律法、社會秩序的保護,試想:我們又豈能輕易以佛學空論,來迷亂眾生遵守律法的決心與信心?又怎能以佛學空論,來麻醉眾生所剩無幾的良知良能與正義感?因果輪迴,交相糾纏,何等複雜,又豈是單一事件對單一因果可以解釋的?以白案為例,我可以這樣假設:若說白小燕前世與白冰冰有某種難以割捨的情愫,執著不捨,而發願願以幾日的苦痛來換取十六年的恩情;另一方面,陳進興等綁匪也因行惡多時,伏法的時機到了。兩組因緣恰巧在同一個時空交會,亦有可能暴發此一事件,雙方的前世不一定有直接因果關係。但是今生既然因緣際會,只要某一方心存不甘,來世依然會繼續糾纏,而去結合其他不相干的因緣,產生另一種事件,這就是輪迴的可怕。只要我們未出三界,即使毫無造作,活在因果糾纏的磁場中,也難以擺脫眾業所感。這就是為何發菩提心者,一心求出生死苦海的原因。對於部分弘法之人,以浮淺理論,欺誑眾生,混亂社會,妹深感痛,已經多年不願再參與任何宗教活動。惟近年來,見台灣佛教日益昌盛,人心卻日益沉淪,弘法之人,不得不深思自省:今生被殺,難道前世一定殺人?今生被害,難道前世一定害人?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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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 錄
因果之說
發清淨願
偏財為忌坐夫宮
幫夫命
官殺混雜
知名人士
女命看夫
謊報生辰
應無所住而生其心
日刃劫旺之女命剋夫?
共夫之命
傷官剋夫?馭夫?
隔命推論
論正偏印
論梟奪食
梟殺無情
相對命格--傷官見官,是否就是奪食之人?
傷官見官,為禍百端
「貪財壞印」 「傷官見官」之衍生命格
談到官殺
論七殺
行運吉凶參考命例
作者的話